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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廉穎婷
  11月12日,山西省公安廳通報全省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戰況,山西警方公佈了十起典型的涉黑涉惡案件,這些涉黑涉惡犯罪對當地人民群眾的社會安全感造成很大危害。
  在此前的9月12日,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全國繼續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不斷推進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近年來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發現,涉黑涉惡犯罪活動較為突出。
  打黑降低刑事犯罪率
  李振剛,廣東省茂名市人,以他為首的涉黑團夥涉嫌故意殺人、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行賄、洗錢等犯罪事實30宗,涉案金額達4億元。
  2011年5月19日,警方打掉以李振剛為首的特大涉黑組織,抓獲犯罪嫌疑人29名,同時挖出充當李振剛團夥的“保護傘”多名,破獲敲詐勒索、詐騙等案件30宗,查封、凍結該團夥非法所得涉案金額總值達4億元人民幣。
  2011年12月,李振剛等20餘人涉黑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異地審理後一審宣判。李振剛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等共計7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金1.003億元。
  2014年9月19日,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宣判:因法律適用等問題,李振剛所涉的非法經營等3宗罪名未被認定,李振剛被改判有期徒刑12年;取消逾億元罰金仍追繳全部違法所得。李振剛團夥案中兩名被告人因證據不足被宣判無罪。
  法院判決書披露,李振剛等人放高利貸的對象涉及茂名、廣州等地,其中以建築行業的包工頭老鄉為主,也有參與賭博、涉嫌詐騙的嫌疑人,甚至包括投資虧損處於資金困局中的企業老闆。李振剛等人放貸300萬元,不到半年就會形成2000多萬元的債務。當欠債方還不起高額債務時,李振剛團夥便採取威脅、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等方式追債。對於有固定資產的欠債人,李振剛團夥會威逼對方將高利貸寫成欠條,然後以偽造證據等方式,虛構成普通債務問題,侵吞借款方的房產、股權等財產。
  2011年,全國“打黑辦”統計,自2006年中央部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5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涉黑組織2131個,鏟除惡勢力2.4萬多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7萬多起,扣押涉黑資產100多億元;檢察機關公訴涉黑案件1779起,人民法院宣判涉黑案件1462起;司法行政機關跨省異地關押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及骨幹518名。
  《法制日報》記者發現,公安機關每鏟除一個稱霸一方的黑惡勢力,都會連帶破獲幾十起甚至上百起刑事案件。隨著打擊涉黑犯罪的深入,綁架、傷害、涉槍等嚴重暴力案件發案率持續下降。
  涉黑犯罪手段更加隱蔽
  2011年7月8日上午,湖南省眾一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湘銘涉黑團夥案由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銘犯15宗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152萬元;對涉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兩個月至14年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共計127.7萬元。對涉案的被告單位湖南眾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騙取貸款罪判處罰金100萬元。
  隨著法院一審判決的下達,這起備受社會關註的涉黑團夥案,逐漸向世人掀開了黑色的面紗。
  “湖南眾一集團”是一家多元化企業,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土木建築、錳礦等礦產品採掘加工、商鋪管理和經營等業務。“黑老大”李湘銘也曾是“商界新銳”。
  從2006年開始,李湘銘在開發“通苑佳園”商品房項目時,就與施工隊伍、工地周邊產生了很多矛盾。李湘銘認為,請求相關部門出面解決問題程序複雜,而由社會上的人來出面,事情反而“處理得快,處理得好”。於是,李湘銘就產生了類似“黑社會帶小弟”的想法,希冀以暴力為“資本”,在經營活動中壓制競爭對手,收“四兩撥千斤”之效,進而以較小資本牟取暴利。
  據查,李湘銘團夥組織層次比較分明:李湘銘系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是該組織的第一層成員。團夥成員殷亮、黃輝、羅睿、王海全、羅學軍系李湘銘的得力干將,是該組織的第二層成員。李湘銘將要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都是下令給他的第二層成員,由第二層成員殷亮等人再去組織人員具體實施。團夥成員黃雄偉、張昊等16人是該組織的第三層成員。在該組織形成發展過程中,李湘銘還為該組織確立了一些“組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矩”,比如對上一律喊“哥哥”,小弟必須聽“哥哥”的話。
  法院查明,除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外,李湘銘還分別犯有強姦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虛報註冊資本罪、抽逃出資罪、騙取貸款罪等。檢察機關起訴書上列舉的罪名多達15項。從2008年至2010年,被李湘銘團夥成員先後尋釁滋事致傷在案的被害人達11人之多。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近年來的涉黑案件發現,類似李湘銘團夥,以合法公司為外衣的涉黑案件不少。
  來自全國“打黑辦”的分析稱,目前,黑惡勢力主要盤踞在建築、運輸、商品批發等各類市場,歌舞、洗浴等娛樂休閑場所和餐飲業,有的還滲透到有色金屬、煤礦等能源領域,黑惡勢力的犯罪手段更加隱蔽。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汪力認為,無論黑社會性質組織如何包裝、隱藏,其慣用的通過非法手段逐利性質很難完全消失,在特殊時刻仍會出現。當然,也有一些新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處於原始積累階段,依然擺脫不了暴力手段。
  打黑和反腐相互關聯
  2014年5月23日,審判長的宣讀聲迴蕩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法庭內——
  “被告人劉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至此,劉漢、劉維等36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審法律程序。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判處的性質最為嚴重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在劉漢、劉維涉黑組織背後,有一張錯綜複雜的權力關係網。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當前,一些地方的黑社會性質犯罪之所以長期存在,是因為不法分子編織了一張非常複雜的社會關係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涉黑組織必然會與權力相互勾結,並且通過不正當競爭或者壟斷拓展生存空間,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無所不用其極。
  汪力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從客觀上看,沒有“保護傘”,黑社會性質組織很難在當地做大做強。打掉黑社會性質組織也就自然順帶著挖出其背後的“保護傘”,一批被腐化拉攏的官員也就落馬。從這點上看,打黑和反腐相互關聯,打黑能牽出一些腐敗官員,揪出一些腐敗官員也能順帶挖出黑惡勢力。
  也正因為如此,在9月12日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上,郭聲琨要求,要加強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準確把握黑惡勢力犯罪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對可能滋生黑惡勢力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地區,認真抓好摸底排查,明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打擊,做到有的放矢、精確打擊、打出實效,解決突出問題。要堅持除惡務盡,對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突出問題,堅持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職務高低,都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決不姑息遷就。
  (原標題:涉黑犯罪活動交織腐敗日趨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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