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郭鵬)記者昨日從石市教育局瞭解到,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開始申請了。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到10月30日結束。
  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由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髮放的一項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
  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其他貧困家庭。
  申請人需先在網上報名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登錄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syd.hee.cn/),填寫統一的貸款申請表,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縣級聯社負責最終審批併發放貸款。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戶籍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繫方式;所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民政部門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複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勵志獎學金的證明;就讀高校出具的學費、住宿費證明及開戶行賬戶名稱及賬號;縣級聯社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最高每學年可貸6000元期限不超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滿,開始還本,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還清。  (原標題:貧困學子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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